會計13-12特別股轉換普通股與贖回股票

13-12.1特別股轉換普通股

意義

可轉換特別股:可以轉換成普通股。

處理

特別股股本及資本公積—特別股股票溢價均應沖銷,以帳面金額作為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13-12.2贖回股票

意義

可贖回特別股票:在發行後一定時期可按事先約定的贖買價格,由發行公司收回的特別股票。

種類

強制贖回

1.發行公司享有贖回的選擇權。發行公司可按事先規定條件贖回。

2.目的:減少股息負擔。

3.實務上,大部分屬於此種。

任意贖回

股東享有要求發行公司贖回的選擇權。當股東在規定期限內不願繼續持有股票,發行公司不得拒絕按贖回條款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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