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13-13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認股權)
13-13.1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意義 |
以企業本身的股票或認股權作為購買商品或勞務的支付工具;或所購買之商品或勞務的價格決定於權益工具的價格,並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支付。 |
|
種類 |
權益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企業為獎勵員工在企業任職或達成績效目標,而承諾在達成條件後給與企業本身的股票或認股權。 估計公允價值總額=每一權益單位公允價值×估計既得權益單位數 |
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企業為獎勵員工在企業任職或達成績效目標,而承諾在達成條件後給與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資產,其金額決定於企業本身的股票或其他權益工具的價格。 負債公允價值總額=每年底每單位增值權的公允價值×估計既得增值權單位 |
|
可選擇以權益或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企業或交易對方有權利選擇以權益或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IFRS 2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對於與員工及其他提供類似勞務人員之交易而言,衡量日即給與日;對於與員工(及其他提供類似勞務者)以外之他人之交易而言,衡量日係指企業取得商品或對方提供勞務之日。 |
13-13.2認股權
意義 |
持有人有權利但無義務於特定期間按固定或可決定的金額認購企業股票的合約。 |
13-13.3公式
總費用=公允價值×員工人數×(1-離職率)×認股權股數×服務年度 |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