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13-07庫藏股票
意義 |
公司已發行的股票予以收回且尚未註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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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證券交易法第28-2條,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已實現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受領贈與所得(受領本公司股票於未再出售前不予計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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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理 |
取得 |
公司自行買回 |
借:庫藏股票 (成本) 貸:現 金 (成本) →總權益減少 |
受領股東贈與 |
借:庫藏股票 (公允價值) 貸:資本公積-受領股東贈與 (公允價值) →總權益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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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 |
售價>成本 |
借:現 金 (售價) 貸:庫藏股票 (成本)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差額) →總權益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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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成本 |
借:現 金 (售價)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差額1) 累積盈虧 (差額2) 貸:庫藏股票 (成本) →總權益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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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 |
原始發行價格>成本 |
借:普通股股本 (發行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價格) 貸:庫藏股票 (成本)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差額) →總權益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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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行價格<成本 |
借:普通股股本 (發行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價格)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差額1) 累積盈虧 (差額2) 貸:庫藏股票 (成本) →總權益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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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之表達 |
1.庫藏股票為資產負債表權益之減項。 2.保留盈餘中限制與期末庫藏股票等額部分不得分配股利。 3.揭露庫藏股票之股東權利受到法律限制,如:股利分配、表決權、優先認購新股、分配剩餘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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